无为市徐岗灌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典型案例

发布日期:2023-12-15 16:29 来源:无为市水务局 浏览次数:
    一、基本情况
    无为市地处皖中,南濒长江,北依巢湖,处于皖江经济带中心部位,交通网络便捷,地理位置优越。全市国土总面积2022km2,下辖20个镇,1个省级经济开发区。无为市地形较为复杂,总的地形趋势是东南低、西北高,东南沿江一带系圩洲区,西北、西南为丘陵山区,圩区面积约占70%,山区面积约占30%,“水聚东南,山环西北”,是无为市地貌的基本特征。全市共有23处中型灌区,设计灌溉面积111.81万亩,约占全市耕地总面积的80%(其中:5-30万亩重点中型灌区5个,设计灌溉面积71.22万亩;1-5万亩一般中型灌区18个,设计灌溉面积40.59万亩)。以丘岗地为主的提水灌区10个,以水库为主要水源的自流灌区2个,圩、丘结合的提引水灌区7个,以圩区为主的引水圩灌区4个。

    徐岗灌区位于无为市红庙镇,是万亩以上中型灌区之一,设计灌溉面积2.65万亩,有效灌溉面积2.60万亩。灌区主要以三级提水灌溉站为主的提水灌区,灌区担负着农业生产、生态环境供水的重要任务,为地区粮食安全、生态环境保护及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的贡献。灌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基础条件好。灌区主要以“以电折水”方式收取水费,通过“三级定价、预缴电费、计量测量、据实结算”的水费收取方式,用水承包大户向灌区管理单位申请灌溉区域,由管理单位开机,放水口计量实行按需向用水户供水,灌区计量覆盖率和水费实收率达100%。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做好规划引领。全市成立由市长担任组长,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农业水价综合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具体经办人员负责日常工作,编制完成全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规划,完成了改革区供水成本核算、水价核定等一系列政策性规划。全市一盘棋,统一部署安排,明确计划到2024年底完成全市113.49万亩。
    (二)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改革模式。徐岗灌区为三级提水泵站为主的提水灌区。无为市农业水价综合领导小组通过现场调研、走访整理一线资料,在充分考虑灌区供水方式、灌溉形式、缴费模式后,颁布了取水许可证,确定年取水量907.8万m³,确定了“以电折水”的水价改革模式。“以电折水”即通过承包户向灌区管理单位申请开机灌溉,通过泵站开机耗电情况,收取电费,收取电费中80%用于实际发生电费,20%用于日常维修养护等,不足部分由所在镇解决的折算水费模式。
    (三)结合项目建设,完善工程措施。徐岗灌区已列入2023年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且高标准农田建设已完成,通过项目整合,各自领取建设内容,对灌区渠道进行整治、放水口改造,结合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增加用水计量设施建设,对条件较好的放水口建设远程传输计量设备,对条件较差的使用人工测量等方式,从渠首到放水口,由水源地到田间地头,实现总量到分量用水水量全程控制。通过自动化改造建设智慧灌区,实现放水口由人工到无人控制,对用水水量进行分析,为灌区引调水及节水提供重要依据。
    (四)组建用水主体,强化运行管护。为规范灌区运行管理,2018年成立无为市红庙镇徐岗水利有限公司负责承担灌区日常运行管理维护工作。通过成立公司,加强人员队伍建设,明确责任主体,强化运行管护,确保灌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稳步进行。
    (五)建立奖补机制,确保良好运行。市农业水价改革领导小组建立了节水奖励、精准补贴、超额累进加价等一系列奖补机制,确保良好运行。
    二、取得成效
    (一)落实管护资金,保障正常运行。徐岗灌区建立以“镇政府管理+公司维养+用水户参与”的管护模式,2019年至2022年平均收取农业灌溉水费49.1万元,其中用于电费费用为39.28万元,用于灌区管护9.82万元,人员工资及工程维修养护及管护不足部分由镇政府统一安排,实现灌区“有人管、有钱管、管的好、可持续”。
    (二)促进农业节水,提高农业用水效率。推广节水灌溉制度、田间灌溉定额有所降低,灌溉水利用系数从原先0.55提高到0.60,渠道防渗以及精准灌溉后亩均渠首级可节约灌溉用水量32.6m³,灌区年可新增节水86.39万m³。
    (三)因地制宜,以水定需。以水定地、量水而行,强化需水管理,合理配置灌区水资源,维护水系健康,加强灌区用水总量控制,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积极稳妥推进适合当地实际的水价改革模式,大力推行节水技术,在总体上不增加用水总量的前提下,通过恢复灌区灌排体系、恢复灌区末端灌溉能力充分发挥灌区灌溉效益。
    三、改革启示
    徐岗灌区“以电折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模式,取得了初步成效,对类似同等提水灌区提供可复制、可粘贴、可推广的“徐岗模式”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一是要通过不同地区不同水费收缴,制定适合当地特点的切实可行的“水费”收缴模式;二是要明确用水主体,成立相关用水合作组织加强灌区运行管理;三是要优化节水奖励及精准补贴办法,资金要向用水和节水承包大户适当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