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为市开出首张水资源税完税证明
发布日期:2025-01-03 16:04
来源:无为市水务局 作者:汪里翔 浏览次数:
1月2日,无为市开出首张水资源税完税证明,标志着无为市水资源“费”改“税”征收工作正式启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水利部关于印发<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财税〔2024〕28号)等相关规定,自2024年12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水资源费改税试点。安徽省财政厅、税务局、水利厅联合发布通知,明确水资源税具体适用税额按照《安徽省水资源税适用税额标准表》执行。
新年伊始,为推动政策迅速落地,保障政策发布以来首月的水资源税顺利征收,无为市水务局、税务局通力配合,加强联动,深入企业开展水资源“费”改“税”政策宣传和税收申报指导工作,为水资源税征收管理打下扎实基础。
拿到第一张完税证明的安徽祥森热力有限公司负责人说:“我们会更加注重水资源节约集约安全利用,积极响应国家号召,足额缴纳水资源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