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发布总河长第8号令 推进幸福河湖建设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江河保护治理的意见》,认真落实省级总河长第7号令要求,近日,芜湖市发布总河长第8号令《关于全面推进幸福河湖建设 为加快打造省域副中心、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芜湖篇章助力赋能的令》。
总河长第8号令对全面推进幸福河湖建设提出明确要求:一是深化思想认识。要强化政治担当,积极构建与现代化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水安全、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水文化保障体系,建设更多具有芜湖特色的幸福河湖。二是明确工作目标。确保全市2025-2030年建成省级幸福河湖不少于30条(个)、市级幸福河湖不少于47条(个),鼓励各县市区、开发区申报建设国家级幸福河湖和长江流域幸福河湖。三是强化责任担当。县级总河湖长要亲自部署推动幸福河湖建设工作,各有关河湖长要及时调度解决突出问题。市、县两级河长办要认真抓好任务落实,做好统筹协调工作。水利、财政、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和规划(林业)、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文化旅游等部门要认真履职,共同推进幸福河湖建设。四是加强资金保障。落实政府和市场“两手发力”机制,统筹项目资金,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资金,拓展融资渠道,引导和撬动更多社会资本参与幸福河湖建设。五是健全制度机制。健全河湖管护长效机制,探索多元化管护模式,持续巩固幸福河湖建设成果,强化名录管理,建立退出机制。发挥“芜小青”等志愿服务组织作用,引导公众参与,打好“共建幸福河湖,同享水美鸠兹”名片。

省级幸福河湖竹丝湖

省级幸福河湖浦西湖
近年来,芜湖市一以贯之强化河湖长制,狠抓幸福河湖建设,河湖管护持续提升,河湖环境持续改善,累计建成省级幸福河湖33条(个)、市级幸福河湖15条(个)。2025年在建省级幸福河湖8条(个)、市级幸福河湖11条(个)。下一步,芜湖市将深入贯彻落实省级总河长第7号令、市级总河长第8号令要求,全力推进幸福河湖建设,为加快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芜湖篇章提供坚实的河湖生态保障。

省级幸福河湖惠民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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