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水务局调度长江芜湖河段整治工程建设

发布日期:2024-04-11 15:22 来源: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 作者:李程 浏览次数:
    为推动解决长江芜湖河段整治工程工程建设难题,加快工程建设进度、确保汛前主体工程基本完成并具备度汛条件,4月9日,市水务局党组成员、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主任苏玉喜主持召开长江芜湖河段整治工程建设调度会。长江芜湖河段整治工程设计单位、一标、五至十标施工、监理单位及全过程检测单位派员参会。
    2024年汛期将至,受近期长江水位快速上涨影响,部分水上工程施工难度增大。根据今年水利部水情预测,长江中下游可能发生较大洪水,防汛形势严峻,目前尚有一些工程未按序时进度完成,有关标段完成后首次挡洪,安全度汛压力大,会议要求各参建单位各须进一步统一思想,高度重视今年的工程安全度汛工作,咬定“4.30”目标不放松,主动担当作为,采取有力措施,与长江快速上涨水位抢时间,大干20天,确保今年各标段工程安全度汛。会议要求各标段结合设计院提出的度汛技术要求,进一步细化施工进度计划,有力有序合理安排工序,度汛风险大的须按节点完成并落实度汛措施。
    会议要求一是要进一步压实各方主体责任。各单位要充分意识到工程按期完成是工程安全度汛最大的保障,施工过程中遇到的施工环境问题,建设单位主动担当作为,在协调中推进,在推进中协调,给施工单位创造有利的施工条件。一标段除堤顶道路待堤防沉降稳定后再实施外,其余工程在“4.30”前全面完成。5—10标在4月25日前全面完成水下抛石工程;4月30日前全面完成水上护坡工程。进度滞后的标段要上足人力机械,以抢工的力度全力推进工程进度,抢工期间要紧盯安全生产问题,在保证工程本身及施工人员安全的前提下按节点目标完成各项任务。
    二是要抓好各项度汛措施落实。各标段应进行全面的汛前检查,突出岸坡陡坎区、水深流急区、岸坡变幅较大区域等重点部位检查,检查问题清单化、闭环式处理;各标段严格按照《水利部印发《关于加强在建水利工程安全度汛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水建设〔2024〕16号)文件要求,规范编制在建水利工程度汛方案、超标准洪水应急预案于4月20日前报送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汛前同步落实好度汛物资、机械。同时要做好已完工程保护工作。
    三是要协同推进水环保工程及验收工作。考虑水下抛石工程具有隐蔽特性,在规范施工工序和加强现场监督的同时,各标段应在水下护脚工程施工完成一段时期内完成施工自检、监理平行检测、第三方检测,同步推进已完成段分部工程验收工作;各标段根据水环保方案要求,抓紧完成水环保永久工程措施并严格落实各项水环保临时措施,水环保工程单项工程原则上于5月底具备验收条件。
    四是要强化合同履约管理,规范船舶退场手续。建设单位要进一步强化广域网考勤、三点一约谈等履约管理,落实工程建设项目各方主体责任,加强对各参建单位合同履约情况检查,对检查中发现项目关键岗位人员未按规定开展考勤或考勤不合格的,应依据相关管理办法进行处罚。各标段应加强运输船舶、浮吊等设备管理工作,退场船舶及浮吊等应严格按照程序完善退场手续后方可退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