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可内容 |
芜湖凤鸣湖投资建设有限公司:你单位《关于报请批复经开区凤鸣研创中心配套路网工程(环湖西路)涉河建设方案的请示》及附件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安徽省湖泊管理保护条例》及《安徽省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皖水河湖〔2023〕120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审查意见,经研究,现就该工程涉河建设方案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如下:一、为支持经开区“三湖”片区综合治理项目,认真落实《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长江天门山段凤鸣湖流域生态治理项目水域占用补偿方案的批复》(芜政秘〔2024〕9号)文件精神,基本同意你单位于芜湖经开区龙山路至港湾路建设环湖西路分别穿越蜻蜓湖及凤鸣湖。二、基本同意你单位所报《经开区凤鸣研创中心配套路网工程(环湖西路)涉河建设方案》提出的拟建工程涉河建设方案。环湖西路于桩号791960段采用路基填筑方式穿越蜻蜓湖,中间设置3-8×6.5M框架桥涵(1号桥)保持水系联通。1号桥为钢筋混凝土框架桥(涵),中心点坐标为(X3479112.930,Y488902.356)(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下同)。桥梁全长27.2M,宽30M。涵底板高程2.5M(85高程,下同),顶板底高程为9.0M。箱涵顶覆土厚约1.2M,箱涵端部两侧设置一字型翼墙;涵身、翼墙均采用C35混凝土,涵身垫层采用20CM厚C20混凝土,下垫30CM厚碎石垫层。环湖西路于桩号18002160段采用路基填筑方式穿越凤鸣湖,中间采用3孔变截面连续梁桥型(2号桥)保持水系联通。2号桥采用预应力混凝土现浇箱梁结构,跨径布置为(304030)M,起讫点桩号为19582058,桥梁总长100M。桥宽为36.537.5M,梁底最低高程为8.345M。下部结构均为柱式墩及肋板台,接桩基础。环湖西路新建桥梁段110KV电缆排管架桥敷设,2号桥桥梁分幅实施,管线桥藏于两幅桥中间悬臂下方,本次管线桥采用槽形梁(无顶板)式结构,跨径与主桥相同,梁底最低高程为9.628M,下部采用独柱墩接承台桩基。本次结合凤鸣湖水位新建双孔箱涵,联通凤鸣湖与长春路明渠控制闸涵。联通箱涵中心点坐标为(X3478473.470,Y488860.684),采用2孔5.0×2.0M,涵宽约37M,涵底高程为4.2M,总长11.50M。涵身采用C30钢筋混凝土结构。结构底板厚60CM,顶板厚50CM,侧墙及隔墙厚50CM,涵身垫层采用30CM厚C20混凝土,箱涵出水口为八字墙出口,洞口河床铺砌采用35CM厚浆砌石,下设10CM碎石垫层。三、基本同意你单位所报《经开区凤鸣研创中心配套路网工程(环湖西路)洪水影响评价报告(报批稿)》中提出的消除和减轻影响措施。四、下一步,建设单位应编制《经开区凤鸣研创中心配套路网工程(环湖西路)涉河施工方案》报送至经开区规建局,落实市政府关于三湖占补平衡方案批复(芜政秘〔2024〕9号)后,经审核备案后方可开工建设。消除和减轻影响措施方案应符合水利和行业有关规范、规程和技术标准。五、拟建工程须安排在非汛期施工。工程如跨汛期施工,汛前建设单位应编制施工期度汛方案,报经开区防汛指挥机构批准并服从其统一指挥。工程建设及运行期间,你单位应采取切实有效的水资源保护措施,防止发生水污染事件。六、拟建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按规定到经开区规建局办理相关手续。工程施工时,经开区规建局应派员监督工程施工放样,对工程建设进行监督管理。完工后,建设单位应整理相关资料,组织专项验收并邀请经开区规建局派员参加。七、施工中应充分重视湖泊保护工作,严禁向湖泊内弃土弃渣,及时清除湖泊管理范围内施工临时设施。工程建设和运行期间,应无条件服从防汛、水利建设和管理的需要。拟建工程占用的管理范围内的土地其权属不变。八、建设过程中须做好相关协调工作,保证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不受影响。工程建设涉及自规、环保、交通等其他部门许可的,建设单位应按程序履行报批手续。九、本行政许可决定有效期为三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期满后,若该工程未开工建设,本许可决定自行失效;需延续有效期的,你单位应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提出延续申请。工程建设过程中涉河建设方案有较大变更的,应按规定重新办理许可手续。十、如对本行政许可决定不服,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芜湖市人民政府(地址:芜湖市鸠江区政通路66号)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诉讼期间不影响本决定的执行。2025年3月5日抄送:经开区规建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