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市在市、县、镇、村各级河湖人员密集或显要位置处共设立了六千余块河湖长公示牌,公示牌上标明了监督举报电话和河湖治理目标等内容。市河长办监督举报电话为0553-3116039(工作日8:00-12:00、14:30-17:30)、17755369082(24小时),同时可以拨打水利部监督举报电话12314和环保热线12369进行反馈。问题反馈后市河长办将及时跟进对问题进行解决,并将问题解决情况反馈举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