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回应】群众能否在河道滩地上种菜?

发布时间:2025-03-19 15:41信息来源: 芜湖市水务局阅读次数:编辑:徐高 字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规定“在河道管理范围内禁止种植高杆农作物、芦苇、杞柳、荻柴和树木(堤防防护林除外)”。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办法规定“禁止在堤身、岸坡及临河十米宽的滩地上耕种”。

蔬菜虽然非禁止种植类别,但考虑到在河道滩地上开荒种菜,会使土质变松软,极易造成水土流失,另在施肥和喷洒农药的过程中还会导致河道水体污染。因此,在河道内非农用地范围内原则上禁止开展农业种植活动;具体政策由属地政府和河道管理部门根据地块情况研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