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水务局巩固提升农村饮水安全新闻发布会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22日 地点:市政府新闻发布厅
发布单位:市水务局
主持人:市水务局排灌管理中心主任李松柏
发布人:市水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赵成付
芜湖市水务局巩固提升农村饮水安全新闻发布会通报
(2021年12月22日)
各位媒体朋友,大家上午好!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是重要的农村水利基础建设工程,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主要环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着力补齐贫困人口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和饮水安全短板,确保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同全国人民一道迈入小康社会。”这充分体现了农村饮水安全在乡村振兴工作中的重要性。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水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的重要论述,围绕农村饮水安全,补短板、强弱项、建机制,重长效,统筹区域供水布局,全面提升农村饮水质量,提高农村供水保障水平,大力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努力实现城乡供水服务均等化。目前,全市城乡供水一体化正稳步推进,水质提升专项行动正严格落实,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长效管理机制正逐步建立,脱贫攻坚成果得到进一步巩固。
一、城乡供水一体化取得重大进展
我市始终高度重视农村饮水安全工作,以建促改,大力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按照“城乡供水一体化、供水管理企业化、供水服务专业化”的思路,结合各县区的特点,通过采取工程配套、改造、升级、联网,将供水管网由城市向镇村延伸,逐步实现县域供水“一张网”,达到“城乡统筹、资源整合、规模发展、规范经营”的总体目标,规划总投资约42亿元。全市原有农村水厂121座(其中规模水厂98座),截止今年11月30日,已收购水厂59座(其中规模水厂38座),完成城乡一体化供水达25个乡镇,覆盖受益人口107.27万人,累计完成投资23.5亿元。湾沚区、繁昌区、弋江区、三山开发区已全面实现城乡供水一体化;南陵县完成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任务的60%;无为市完成45%;镜湖区和鸠江区正在按计划积极推进。预计到2023年底,芜湖市将全面实现城乡供水一张网。
二、全面开展水质提升专项行动
(一)建立农饮水质检测中心
我市采取自建或委托第三方的方式,建立县级水质检测中心,具备不低于42项常规指标检测能力。规模水厂(日供水量1000立方米或供水人口1万人以上)建立了水质化验室,配备检验人员和检验设备,县市区负责统一组织培训,共培训水质检测人员100多人,制定了日检工作制度和规范,开展水质日常自检。
(二)严格监督检查制度
为确保农村水厂净化消毒、检验检测、维修养护、服务管理等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市水务局坚持问题导向,制定完善了监督管理制度。
一是制定出厂水日检制度。供水运行管理单位要加强做好出厂水日检工作,做好日检记录。二是镇政府日检制度。镇政府要安排专人,每日对辖区内所有供水工程进行日检,主要检查供水单位是否做好日检记录,是否按规范要求投放消毒药品,是否定期清洗沉淀过滤等设施设备,厂区厂貌等工作,做好每日检查记录。三是县级主管部门周巡查制度。县级农村饮水管理机构督促检查镇政府和供水单位是否按要求做好日常检查工作,是否做好检查记录。四是水质飞检制度。市水务局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单位,随机抽查各县区的农村水厂进行水质检测,每次抽查比例不低于15%,原则上年度内做到全覆盖,从2020年3月份实行水质飞检以来,共开展了十一轮水质检测,共抽检水厂约180余次,水质合格率显著提升。五是卫健部门复检制度。市农饮办飞检不合格的水厂交由市卫健部门复检,不达标不放过。六是通报约谈制度。市农饮办不定期明察暗访,结合水质检测结果进行问题通报,凡是日检制度未落实、监管责任未履行、水质检测不达标的由市农饮办约谈。被省级通报问题的、连续两次被市级通报的、市农饮办反馈问题没有认真落实整改的、群众信访投诉较多造成一定影响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约谈。
(三)加大奖惩力度
1.对于新购置出厂水日检设备并投入使用的,经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市水务局确认后,每台设备给予2万元奖励。截至目前,共补助新购置出厂水日检设备226万元。
2、2020年市财政安排8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对水质达标水厂进行奖补,每季度考核兑现。对于按时报送出厂水水质监测报告,且通过飞检和常规检测,对水质合格率100%的水厂,奖励2万元。每3个月为一个考评周期。截至目前,芜湖市农村水厂水质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补助奖补资金772.3万元。
3、对于水质不达标的进行严厉处罚。出厂水和末梢水检测中,第一次检测水质不合格,县级政府要按行政处罚标准处罚,第二次检测水质不合格的县级政府要制定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的更加严格的处罚措施。
三、实施农村饮水维修养护工程
2021年我局制定《芜湖市实施农村饮水安全提质增效工程工作方案》,扎实推进2021年度中央财政补助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资金项目实施。建立维修管护制度、落实维修管护经费、提高管护服务水平,实施中央维修养护项目69处、覆盖服务人口87.19万人,年内计划总投资1030.48万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595.4万元,市级补助165.4万元),修缮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及其配套设施,补足水质检测监测药剂和易耗品,更换仪器设备原配件等。农村供水设施维修管护机制进一步健全,管护责任明确清晰,管护经费及时落实,管护水平不断提高,群众投诉明显下降。目前,项目已全面完工并通过县级财政、水务部门联合验收。
四、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长效管理机制建设
建立健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长效管理机制,创新管护模式,落实管理责任。力争通过三年努力,我市将建立健全“一个体系、三个机制”,即城乡统筹、设施完备的供水工程体系,责任明确、分工协作的监管责任机制,管理专业、运行规范的工程管理机制,财政扶持、要素支撑的政策保障机制,不断提高供水保障与服务水平,实现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良性可持续运行。农村地区供水保障能力进一步提高,供水管网进一步优化,季节性缺水矛盾得到有效解决。
发布人:市水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赵成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