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2022年水旱灾害防御准备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2-10 15:10信息来源: 芜湖市水务局阅读次数: 字体:【  

各县(市)区水务(农水)局,江北新兴产业集中区规建部、经开区规建局、三山经开区农发局:

为全力防范化解水旱灾害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省水利厅《关于全面做好2022年水旱灾害防御准备工作的通知》(皖水灾防函〔2022〕47号)精神及全省水旱灾害防御工作会议精神,现就进一步做好我市2022年水旱灾害防御准备工作通知如下:

一、落实落细水旱灾害防御各项责任。各县(市)区、开发区要立足水旱灾害防御职能和任务,及时充实水旱灾害防御工作力量,建立健全监测预警、水工程调度和技术支撑工作机制和责任体系,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岗位责任。要狠抓水库防汛责任,逐库落实“三个责任人”。加强山洪灾害防御预警责任落地,细化预警范围,指导落实包保责任,并加强上下协作、部门联动,做好与转移安置责任的衔接,充分发挥雨水情预警作为抵御山洪灾害的第一道防线作用。

二、修编完善山洪灾害防御应急预案。各县(市)区要及时组织人员对乡镇及村级预案进行编制和修订,制定人员转移避险预案,进一步提高预案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乡镇预案、村级预案由乡镇水利站负责审核,经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批复后,于4月30日前上报至县(市)区水务局备案。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山洪灾害防御网格化责任体系,汛前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责任人名单,进一步明确各级包保责任人和网格责任人责任要进一步加强山洪灾害防御宣传和培训工作,针对性开展监测预警、转移避险等演练,不断增强基层群众主动防灾避险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三、严格落实涉水在建工程安全度汛措施要切实加强在建水利工程、其它行业涉水在建工程度汛安全检查,督促加快推进相关工程建设,加强安全、质量管理,切实保障满足度汛安全需要。所有开口子工程务必于汛前完成土方回填复堤任务跨汛期施工的在建工程,要严格按照防汛工作要求,在项目法人统一组织下,及时修订安全度汛方案,落实度汛措施,并报项目主管部门或本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四、保障水旱灾害防御信息化系统正常运行。各县(市)区、开发区要本区域内水旱灾害防御通信网络、水雨情自动测报站点、视频会商、视频监控及水旱情监测预报预警系统、山洪灾害基层监测预警系统、小水库自动测报系统等进行全面检修、调试,重点解决自动监测站点运行不正常、数据长期不变或奇异值、无线预警广播供电和通信不正常等问题,确保监测预警及时有效。汛期要安排专人每日登陆基层防汛预警平台,检查平台运行情况,确保系统正常运行,并熟练掌握运用基层防御预警平台。

五、全面消除铸铁闸门隐患

各县(市)区、开发区要根据市水务局2021年4月《关于做好铸铁闸门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对铸铁闸门进行再排查,全面更换到位。要对各类闸门进行全面检修维护,凡有安全隐患的必须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更换或者封堵。同时,制定度汛预案,储备钢筋笼、石料等应急抢险物资,确保防洪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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