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芜湖市长江路地下综合管廊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
芜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单位上报的《关于芜湖市长江路地下综合管廊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及附件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区位于芜湖市中心城区。项目建设内容长江路地下综合管廊工程沿长江路(天门山路至中山北路),总长度3.07公里,通风口18个,投料口14个,顶管井6座,人员出入口和控制中心合建,控制中心1座,管线分支口12个。工程总投资33901.87万元,其中土建投资25070.36万元。项目占地面积2.074公顷,永久占地面积1.363公顷,临时占地面积1.341公顷。项目已于2017年10月开工,2019年12月完工。
二、报告书编制依据充分,内容全面,水土流失防治目标和责任范围明确,水土保持措施总体布局及分区防治措施基本可行,符合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规定,可以作为下阶段水土保持工作的依据。
三、同意水土流失现状分析。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预测方法和内容,预测新增水土流失量1522.02吨。
四、同意报告书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2.704公顷。
五、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及分区防治措施。
(一)综合管廊防治区:表土剥离、表土回覆、土地整治、排水沟、临时苫盖。
(二)控制中心防治区:表土回覆、铺设草皮、土地整治、排水沟、综合绿化。
(三)施工生产生活区:表土剥离、表土回覆、播撒草籽、场地平整、浆砌排水沟。
(四)临时设施防治区:表土剥离、表土回覆、播撒草籽、场地平整、浆砌排水沟。
(五)临时堆土区:表土剥离、表土回覆、播撒草籽、场地平整、浆砌排水沟。
六、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安排。严格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所确定的进度组织实施水土保持工程。
七、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内容和方案。下阶段要做好监测设计,细化监测内容,并按时做好监测工作。
八、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投资概算编制的原则、依据和方法。本工程水土保持总投资100.58万元。其中工程措施9.81万元,植物措施8.55万元,临时措施57.69元,独立费用22.2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2.7万元。
九、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保持工程后续设计和施工组织工作,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监督管理,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落实好水土保持监测和监理单位,并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与管理。
(二)本项目的规模、地点等发生重大变动时,建设单位应及时修改水土保持方案,并报我局审批。
十、建设单位要在工程投入使用之前及时进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并报我局备案。
此复。
2021年5月10日
抄送:省水利厅水土保持处、繁昌区水务局
芜湖市水务局 2021年5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