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发布日期:2024-12-31 15:22 来源:规建科 浏览次数:

2023年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2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督察发现,我省水资源空间分布与经济社会发展布局不相适应,淮北平原、江淮丘陵等部分地区水资源短缺;同时,长江、淮河、新安江、巢湖在防洪减灾体系建设方面还存在薄弱环节,部分地区泄洪不畅、崩岸频繁、防洪标准低、除涝能力弱,行蓄洪区建设和洲滩圩垸系统整治存在不足。

二、整改实施主体

规划计划处、水利工程建设处,相关市水利(水务)局

三、重点措施

积极配合国家推进长江、淮河流域防洪规划修编,争取将长江干流洲滩圩垸分类整治等重点工程纳入流域防洪规划。加强调度和指导,2024年一季度开工建设长江铜陵河段综合治理、新安江流域防洪治理工程。加快推进长江池州段河道治理等重点项目前期工作,2024年内开工建设。持续推进长江安庆河段治理工程、长江铜陵段治理工程、长江华阳河蓄滞洪区建设工程(安庆市)、安徽长江芜湖河段整治工程、安徽省淮河流域重要行蓄洪区建设工程,安徽省沿淮行蓄洪区等其他洼地治理工程、新安江流域防洪治理工程等重点工程。

四、目标任务

落实《安徽省现代水网建设规划》,加快推进长江干流安徽段治理、进一步治淮、新安江流域防洪治理等重点水利工程建设,进一步提升全省水安全保障能力。

五、完成时限

202412月底

六、整改完成情况

积极配合省水利厅、长江委推进长江洲滩圩垸治理前期工作。《芜湖市现代水网建设规划》已经市政府批复,各县市区、三山经开区水网建设规划均已获县市区政府、三山经开区管委会批复;《安徽省芜湖市城市防洪规划(2022~2035)》已经水利部审查并正在按照水规总院审查意见修改完善。长江芜湖河段整治工程主体工程基本完工,正在开展验收准备工作。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41231日至2025114日,共10个工作日)向省水利厅整改办反映。

监督电话:0551-62128503

电子邮箱:ahsszy@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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