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安徽省河湖长制公众满意度调查

发布日期:2021-11-12 16:39 来源:安徽省河长制 浏览次数:

2016年11月、2017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分别出台《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关于在湖泊实施湖长制的指导意见》,全面建立省、市、县、乡四级河湖长体系。安徽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结合我省实际,分别于2017年3月、2018年5月出台《安徽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关于在湖泊实施湖长制的意见》,部署河湖长制工作。经过近五年多的努力,河湖面貌和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初步呈现出“清水绿岸、鱼翔浅底”的景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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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湖长制公众满意度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