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水务局取消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清单公示

发布日期:2018-10-26 00:00 来源:市水务局 作者:超级管理员 浏览次数:

根据市政府统一部署,经市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审核确认,现将我单位取消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清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10月26日至11月2日)。如有意见和建议,通过书面或电子邮件反馈我单位,并注明姓名和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53-3121329;

邮政编码:241000  ;

通讯地址:芜湖市鸠江区政通路66号  ;

电子邮箱:532327565@qq.com。

 

附件:芜湖市水务局取消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清单

            

                                 芜湖市水务局

                                2018年10月26日

 

        市水务局取消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清单

序号

事项类别

申请材料对应事项

取消申请材料名称

取消后办事方式

备注

1

行政许可

采砂许可证审批发放

河道滩地设置堆砂场和利用堤顶道路运输砂石许可文件

部门内部查询核实。

2

采砂船舶、机具的基本情况

申请人书面承诺、部门实地查证。

3

与第三者有利害关系的,应提交与第三者达成的协议或者有关文件。

申请人书面承诺、部门实地查证。

4

居民身份证(自然人)

通过信息共享或网络核验解决。

实现信息共享后取消

5

营业执照(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法人)

通过信息共享或网络核验解决。

实现信息共享后取消

6

行政许可

采砂许可证效力中止或恢复

申请文件

直接取消。

7

行政许可

城市建设填堵水域、废除围堤审查

相关的市级河道及水工程管理单位和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初审意见

部门内部查询核实。

8

涉及水环境等影响第三者合法的水事权益的,应附相关部门意见或协议(13份)

通过信息共享或网络核验解决。

实现信息共享后取消

9

行政许可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批

建设项目依据性文件

通过信息共享或网络核验解决。

实现信息共享后取消

10

相关的市级河道及水工程管理单位和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初审意见

部门内部查询核实。

11

行政许可

河道及水工程管理范围内的建设项目施工方案变更审核

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意见

部门内部查询核实。

12

行政许可

河道及水工程管理范围内有关活动审批(不含采砂)

相关的市级河道及水工程管理单位和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初审意见

部门内部查询核实。

13

涉及水环境或通航等影响第三者合法的水事权益的,应附相关部门意见或协议(13份)

通过信息共享或网络核验解决。

实现信息共享后取消

14

活动的内容及相关方案

直接取消。

15

行政许可

企业投资水电项目核准前建设方案审查

项目用地预审批复

通过信息共享或网络核验解决。

实现信息共享后取消

16

环境影响评价

通过信息共享或网络核验解决。

实现信息共享后取消

17

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意见

部门内部查询核实。

18

行政许可

取水许可

利用已批准的入河排污口退水的,应当出具具有管辖权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的同意文件

部门内部查询核实。

19

需要编制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表)的,提交经审定的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表)及审查意见

审查意见通过部门内部查询核实。

20

取水单位(个人)的法定身份证明文件

通过信息共享或网络核验解决。

实现信息共享后取消

21

属于备案项目的,提交备案材料

通过信息共享或网络核验解决。

实现信息共享后取消

22

行政许可

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

建设项目对农业灌溉水量减少和灌排工程设施报废或者失去部分功能的补救措施

申请人书面承诺、部门实地查证。

23

涉及取水的建设项目,应当提交经批准的取水许可申请书

部门内部查询核实。

24

建设项目所依据的文件

通过信息共享或网络核验解决。

实现信息共享后取消

25

行政许可

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

项目立项批准文件及资金来源文件

通过信息共享或网络核验解决。

实现信息共享后取消

26

行政许可

在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扩建排污口审批

建设项目依据文件

通过信息共享或网络核验解决。

实现信息共享后取消

27

行政确认

水库大坝、水闸变更

原注册登记表和变更后的注册登记表

原注册登记表通过部门内部查询核实。

28

关于***水库大坝(水闸)申请变更登记的函

直接取消。

29

行政确认

水库大坝、水闸登记

关于***水库大坝(水闸)申请登记的函

直接取消。

30

行政确认

水库大坝、水闸注销

水库大坝(水闸)批准报废文件

部门内部查询核实。

31

其他权力

水利工程政府验收

竣工验收自查工作报告

申请人书面承诺、部门实地查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