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小型水利工程(民生工程)改造提升管护体制改革试点乡镇的公示

发布日期:2015-10-21 00:00 来源:市水务局 浏览次数:
根据“芜湖市小型水利工程(民生工程)改造提升管护体制改革奖补办法(试行)”规定,按照乡镇自愿申报原则,2015年全市共有19个乡镇申报了小型水利工程改造提升管护体制改革试点。在各县初审意见的基础上,市水务局、财政局(民生办)联合进行了项目审核,初步选定了2015年小型水利工程(民生工程)改造提升管护体制改革试点乡镇12个,名单如下: 无为县:红庙镇、十里墩乡、陡沟镇、泥汊镇、泉塘镇 芜湖县:花桥镇、湾沚镇 繁昌县:孙村镇、平铺镇 南陵县:烟墩镇、工山镇、家发镇 现按照实施民生工程有关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15年10月21日--2015年10月27日。若对选定的试点乡镇有不符合申报要求或其他意见,请致电芜湖市水务局防办(民生办)。 联系人:吴钦鸣 联系电话:0553-3115217 3112639 芜湖市水务局 2015年10月21日